一、氯卡色林的前世今生
氯卡色林由美国艾瑞纳制药公司和日本卫材株式会社共同开发。它是一种选择性 5-HT2C 受体激动剂,2012 年 6 月 27 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艾瑞纳制药公司生产的盐酸氯卡色林片(规格 10mg)上市,商品名 Belviq。其适用于成人身体质量指数≥30(肥胖),或者≥27(超重)且至少患有一种体重相关疾病者的长期体重控制,作为低热量饮食和运动的辅助手段。
临床研究表明,氯卡色林可有效降低肥胖和超重患者的体重,改善肥胖相关的代谢指标,且耐受性良好。氯卡色林对 5-HT2c 的亲和力比 5-HT2B(心脏瓣膜病风险)高 100 倍,安全性较好,是 1999 年之后 FDA 批准的首个减肥药物。氯卡色林治疗一年,平均体重减轻从 3%至 3.7%不等。
然而,2024 年 5 月 7 日消息,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氯卡色林在我国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从一种用于治疗肥胖症的药物到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氯卡色林的命运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
二、作用机制与特性
(一)选择性 5-HT2C 受体激动剂
氯卡色林作为一种选择性 5-HT2C 受体激动剂,在减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脑中的 5-羟色胺(5-HT)是一种重要的神经递质,参与调节人类的饮食、睡眠等行为。其中,5-HT2C 受体在调节食欲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氯卡色林通过激活 5-HT2C 受体,抑制食欲,增加饱腹感,从而减少食物的摄入,达到减肥的目的。
与传统的减肥药物相比,氯卡色林具有一定的优势。传统减肥药物可能会引起心脏瓣膜病变、肺动脉高压等严重副作用,而氯卡色林对 5-HT2C 受体的选择性较高,对 5-HT2A、5-HT2B 受体的亲和力较低,因此能够有效避免这些副作用的发生。
例如,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建议目录 95》和《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推荐目录 57》中,正式采纳 lorcaserin 作为氯卡色林的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这也体现了其在减肥药物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不良反应
氯卡色林虽然在减肥方面有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头晕、疲劳、恶心、口干、便秘等。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会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停药或调整剂量。
此外,较少见但需要关注的不良反应有心瓣膜病变和精神症状,如抑郁和自杀倾向。五羟色胺综合征也是一种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中五羟色胺功能亢进会引起一系列症状,包括焦虑、震颤、意识模糊等等,严重时可能危及生命。
因此,在使用氯卡色林时,患者需要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医生。医生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治疗方案,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同时,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对氯卡色林或其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该药物,患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应慎用。
三、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的原因
氯卡色林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主要是因为其存在被滥用的风险,且可能带来身体和精神依赖,对使用者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危害。
首先,氯卡色林作为一种精神药品,可能会被滥用。从搜索到的素材可知,一些药物如右美沙芬,在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前就存在被滥用的情况,而氯卡色林也面临着类似的风险。例如,一些人可能会为了追求特殊的精神状态或减肥效果而滥用氯卡色林。这种滥用行为不仅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其次,氯卡色林可能带来身体和精神依赖。素材中提到,氯卡色林可能会出现头晕、头痛、恶心、疲劳、便秘等常见不适,严重情况下,可能出现认知障碍、精神症状等问题。长期或大量服用氯卡色林,可能会导致身体和精神对药物产生依赖,一旦停止使用,使用者会产生多种不良反应,包括失眠多梦、急躁不安等,最严重的是猝死。同时,滥用氯卡色林还会破坏人体的高级神经组织,引起人的精神心理异常、智力下降,导致人的性情大变,扭曲了人的人格,最终导致心理变态或精神失常。
此外,滥用氯卡色林会对社会安定造成危害。麻精药品的滥用不仅挥霍掉大量的社会财富,还会导致无数家庭破裂,甚至引发各种违法犯罪,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如果氯卡色林被滥用,也可能会出现类似的情况,对社会的安定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为了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管理,防止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四、管理规定与应对措施
(一)经营企业的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氯卡色林。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上述药品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第二类精神药品储存、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原有库存产品,需登记造册并向承担药品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后,按规定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售完为止。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经营氯卡色林。同时,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实施氯卡色林的追溯制度,按照规定提供追溯信息。严格审核购买方资质,不得将药品销售至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机构或个人;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不得在网络销售氯卡色林。要严格药品出入库的复核和查验工作,严防发生伪造资质骗购、套购药品行为。严格药品储运管理,保证全过程符合法规要求。
(二)医疗机构的管理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医疗机构购买、储存和使用氯卡色林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医疗机构需要严格管理氯卡色林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环节。在采购方面,需确保从合法渠道购入,并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储存环节要保证药品的安全存放,采取双人双锁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剂量和适应证使用,避免滥用和误用。同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药品追溯信息,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三)防范滥用的措施
为防范氯卡色林等麻精药品的滥用,患者需谨遵医嘱使用药品。在使用氯卡色林前,应向医生充分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药物过敏史,严格按照医生的处方剂量和治疗计划使用。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处方,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同时,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麻精药品管理的认识和能力。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对麻精药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麻精药品滥用危害的认识。如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药品”和“毒品”的区别,提醒群众用药一定要遵医嘱、守法律。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谨防陷入毒品深渊。通过各方共同努力,筑牢麻精药品安全防线,防范氯卡色林等麻精药品的滥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