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放疗时会有全身或局部反应,全身反应如失眠等,较轻微且多为一过性。局部反应主要是皮肤等急性反应,分三级,干性、湿性、溃疡性皮炎,照射野内皮肤忌用某些物品,晚期反应不可逆,药物仅减轻症状,避免损伤才是上策。

鼻咽癌放疗反应

全身反应

尽管鼻咽癌的单纯放射治疗主要以局部反应为主,但由于部分脑干和大脑颞叶亦会受到照射,同时加上肿瘤本身及放射治疗对情绪及心理的影响,而进一步引起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因此,部分鼻咽癌患者在放疗过程中可以出现全身性的反应。主要表现为失眠、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胃纳减退、味觉异常、白细胞减低等,其反应程度可因人而异。一般全身反应较为轻微,为一过性,无需特殊处理。对个别反应较重者可给予对症处理,不需要中断放疗。

局部反应

局部放射反应为某些组织及器官被照射后引起的细胞学和功能上的改变。鼻咽癌患者在放疗过程中出现的局部反应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和腮腺的急性反应,其反应的程度与分割照射方法、照射部位以及照射面积有关。

放射性皮肤急性反应

放射性皮肤急性反应主要是指在放疗过程中出现的放射野区域的急性放射性皮炎。临床按其出现的时问和表现分为三级:

放射性干性皮炎(I度)

常在放疗后3~4周出现,表现为皮肤红斑、瘙痒、灼热感、色素沉着、毛囊扩张、脱毛等。

放射性湿性皮炎(Ⅱ度)

常在放疗后5~6周出现,表现为表皮起水泡、血清渗出、脱皮。

放射性溃疡性皮炎(HI度)

通常在Ⅱ度湿性皮炎未愈和皮肤损伤进一步加重的情况下形成,皮肤溃破后合并感染形成的溃疡深达真皮层时常难愈合。因此,在照射野内的皮肤忌用碘酒、红汞、胶布等,以免加重皮肤的放射性损伤。放射性皮肤晚期反应往往是不可逆的,药物仅为减轻患者的症状。最好的治疗方法是避免损伤的发生。

鼻咽癌放疗会致全身或局部反应,全身反应多为一过性,可对症处理;局部反应主要是皮肤等急性反应,分三级,忌用某些物品以免加重损伤,晚期反应不可逆,预防损伤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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