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使用避孕药,但以下情况不宜:患有急慢性肝炎肾炎、心脏病心功能不良、高血压、糖尿病及家族史、甲亢未愈、乳房及恶性肿瘤、血管栓塞性疾病、慢性头痛、月经过少、哺乳期妇女等,这些情况使用可能加重病情或产生不良影响。

口服避孕药使用禁忌

1. 肝脏和肾脏疾病

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
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 心脏病

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
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 高血压

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
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 糖尿病

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避孕药。
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 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 肿瘤

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避孕药,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 血管栓塞性疾病

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
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 头痛

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否则会加重症状。

9. 月经过少

过去月经过少者,最好不用避孕药。
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 哺乳期

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
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综上,不同身体状况的已婚育龄妇女对避孕药的使用有不同限制,患有多种疾病及处于特殊时期的妇女不宜使用,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的避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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