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常见且危害大,如何诊断是关键。重视早期诊断,高发地区普查及高危人群随访重要。临床中对特定情况应重点诊断,还需恰当选择诊断方法,如胃镜等。完整诊断应涵盖多方面,关乎病情判断与治疗。
胃癌诊断的基本原则
1. 重视早期诊断
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是胃癌取得良好疗效的关键。目前提高胃癌早期诊断的基本途径包括:
1. 在高发地区进行普查,
2. 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
3. 提高临床诊断水平。
我国幅员辽阔,入口众多,普遍实施普查难度很大。在高发地区进行普查较为适合国情,现已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有报告采用计算机编序法和微量胃液检测法进行初步筛选,然后重点行胃镜等检查,胃癌检出率为0.1%~0.6%,早期胃癌占27%~50%。若能进一步改进筛选指标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对胃癌发病率较高的慢性萎缩性胃炎、胃溃疡、胃息肉和残胃等患者,建立一定的渠道对其进行长期随访,是发现早期胃癌的另一条途径,国内已有许多单位做出了较大成绩。随访观察指标和间隔时间应予研究和规范。
2. 提高警惕、减少漏诊和误诊
在临床工作中,对以下情况应作为重点诊断的对象:
1. 40岁以后开始出现中上腹不适或疼痛,尤其是非节律性疼痛或伴食欲不振和消瘦的患者。
2. 不明原因的贫血、伴消瘦和大便潜血持续阳性者。
3. 胃溃疡患者,经严格内科治疗,疗效不佳者。
4. 新近发现的胃体、贲门部溃疡,巨大胃溃疡。
5. 胃息肉有增长趋势或直径超过2cm者。
6. 慢性萎缩性胃炎伴肠上皮化生和重度不典型增生者。
7. 残胃超过5~10年后发生的吻合口溃疡或其他合并症者。
3. 恰当选择诊断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胃癌的诊断技术发展很快,并先后在临床应用。但各自的用途不尽相同,常常不能互相代替,应恰当选择,综合应用。其中胃镜检查和活检病理检查是最有意义的术前检查方法,术中探查和术后标本病理也不可忽视。
4. 胃癌完整的诊断
胃癌完整的诊断应包括:
1. 明确胃癌的存在;
2. 明确胃癌的大体病理和组织学病理;
3. 弄清病变的部位和范围,转移情况;
4. 合并症和伴随症;
5. 分期诊断;
6. 其他相关情况。
胃癌诊断需重视早期,高发地区普查、高危人群随访是关键。临床中对特定情况要重点诊断,还应恰当选择多种诊断方法,如胃镜及活检等。完整诊断要涵盖多方面,各环节都不容忽视,以提高胃癌诊断的准确性和有效性。